您的位置:
返回列表
赓续百年奋斗路 启航法治新征程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11-16

作者:江必新


11月8日至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举行,这是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中四个历史时期的伟大成就和十大历史经验,深刻揭示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具体到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全会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成就,包括“在政治建设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等,并强调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建设目标。我们要全面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一是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从伟大成就中汲取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百年来,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创造了伟大成就。具体到法治建设领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执政地区,领导制定实施了有关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总结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将“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站在巩固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法治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这些伟大成就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无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全会定位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指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它科学总结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中国、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等关键问题,其主题主线是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其理论构成可以概括为基本原理论、意义地位论、方向道路论、基本价值论、重大关系论、主要任务论、推进方略论、基本保障论、深化实践论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理论指引和实践遵循,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用于推进法治中国伟大实践。

三是坚持宝贵经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会概括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等十条历史经验,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建设法宝,对法治建设具有根本和长远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其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法治道路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中国之治”的必然选择。坚持中国法治道路,既要善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要善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不断拓展这条道路,扩大我国制度优势来破解现代法治发展难题。总之,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绝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继续坚定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为建成法治中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杨鑫


(法务审计部供稿)



返回列表